什么叫信托投资啊?

2024-05-06 07:47

1. 什么叫信托投资啊?

信托投资其实就是一种理财,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复利的方式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增值;
要了解信托投资首先要了解信托行业;
信托是一种独特的财产管理制度,起源于罗马,盛行于欧美,现通行于世界;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了现代的四大金融支柱;
在中国信托业与银行业都是归银监会监管,另外信托又是区别于银行的金融机构;
信托投资其实就是投资者在信任的基础下将自己的资金托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投资者自己的意愿去投资自己喜欢的领域(比如基础建设、房地产、工商企业、矿产资源),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固定的年化收益,基本年化收益在9%-12%;在风险控制方面信托公司会要求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抵押率在50%以下)、股权质押或担保、连带责任人保证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化(投资者资金优先享受收益、劣后投资者资金优先享受亏损)、股权控制(信托公司控股)。

什么叫信托投资啊?

2. 信托投资具体是怎样的?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3. 为什么选择信托投资

  信托产品投资是最近5年进入到中产阶层的理财方式。因信托产品是银监会监管的信托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在风险控制上和项目选择上都具有把控性。信托产品一般为固定收益率,比银行的定期存款高一倍的收益,让群众趋之若鹜。银监会的窗口指导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法》等一法三规的约束下,以及刚性兑付,都给与信托产品低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同时信托可同时参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投资等独特制度优势,灵活的制度安排,让信托业务发展迅猛。截止到2012年第二季度,信托管理资产5.5万亿。信托理财的优势有:
  1、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安全性的前提,所谓安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信托财产不受政治、经济、外汇管制、债权诉讼、子女或受益人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在出现财产纠纷时,能够免于被没收。其二,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其三,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消。这种安全性实际上秉承了信托最古老的宗旨,为个人的家庭财产提供保障,并保护私人的资产不受非法侵害。
  2、信托计划的灵活性
  信托计划的灵活性对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而言也是颇具吸引力的。信托契约既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也可以随时被撤销;既可以重新分配信托财产,也可以更换受益人,并且随时更改信托财产的行政管理及操作。另外,在国外利用信托合理避税,也是众多投资者对其趋之若鹜的一项优点。众所周知,遗产税是西方国家平衡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手段,遗产的移转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被强制征收遗产税,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累进税率一般都在50%左右。因此,财产所有人避免被课税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成立信托,通过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不受信托人的死亡影响,并可在合法框架下,省下可观的费用。
  3、专家理财
  案例一谨慎打理退休金
  陈老师是一所重点高中的数学老师。退休以后,陈老师夫妇靠每个月的退休金生活,老两口住在早年分到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儿子和女儿都已经结婚了,平时也经常回来探望二老,晚年的退休生活可谓幸福美满。
  一年前,陈老师在小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打牌的时候,听到周围的人都在热烈地讨论股票。陈老师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东西,但听到这段时间股票投资可以赚大钱,并且比存在银行或是购买国债收益都高时,陈老师有点心动了。回到家里,他马上和老伴商量是不是也拿点钱出来炒炒股票。没想到,商量来商量去,老伴就是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陈老师从来没有接触过股票,万一被套了,家里这点钱可不够赔的。就为这,老两口发生了矛盾。
  后来,女儿托朋友打听,发现有一种叫信托的理财工具,比股票稳妥,年收益又比银行高,就介绍给了父亲。老夫妻俩经过多方咨询,最后决定试试。他们花了10万元买了一家信托公司的基础设施集合资金信托,期限为2年,年预期收益率为4.6%,这样算算2年后得到的本金加收益共计10.92万元。这样既避免贸然投身股海,又赚取了比银行更高的钱,真是一箭双雕。最近,股市发生震荡,小区活动中心里不少新入股的老年人都唉声叹气,愁云惨淡。陈老师觉得非常庆幸,看来当时的决定还是明智的,否则现在一定也是着急上火了。
  点评:
  对于一些没有投资知识和经验的普通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来说,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仍然是目前的主要投资手段。但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这些保守投资的收益率与股票等金融工具相比落差越来越大。在高回报面前,他们往往变成了“无知者无畏”的激进型投资者,忽视了入市的高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信托无疑成了一项比较适合的投资工具。既无须担心由于缺乏投资知识而带来的巨大风险,又可以保证一定的投资收益,可谓相得益彰。
  案例二为孩子设立教育投资
  每位父母都希望给自己孩子创造最好的教育环境和最舒适的生活条件。据一家相关媒体的调查,某中学初一年级约300名学生,13年来包括生活、学习、休闲、投资等方面的费用最高竟达105万元。而统计从出生到大学毕业所需的费用,平均下来竟然也要43.35万元。可见,当前培养一个孩子所需的资金,几乎要耗尽一个工薪家庭一辈子的储蓄,压在父母身上的教育重担实在是无比沉重。
  马女士和丈夫都在政府部门任职,在生活上相对比较宽裕。马女士有一个儿子,今年6岁。虽然孩子还小,但夫妇俩已经开始规划孩子的未来。马女士和丈夫都是大学毕业,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能够出国留学,拥有光辉的前程。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们决定从现在开始准备资金。
  在对现在金融市场上的理财工具逐个分析一遍后,马女士和丈夫决定为儿子设立一份教育信托。他们从自己的资产中拿出50万元交给一家信托机构做孩子的教育和创业信托。该信托计划在20年后才将信托资金交给马女士的儿子,并规定在未来6年时间,每年追加5万元的款项。这笔信托资金将用来满足孩子未来留学、结婚、创业等需要。按照契约合同,如果在信托期间马女士的儿子出国留学,将由该信托机构取出30万元作为留学资金。并且,马女士每年还可领取相关的利息。
  马女士对这笔信托的设立感到满意,它既保证了孩子今后出国留学所需的资金,又有比放在银行里收益率高并可以随时间增值,是一项比较放心的投资。
  点评:
  通过信托机构为子女规划未来的求学、生活、创业资金正在成为一种流行趋势,这种新的理财方法可以将父母从无止境的教育资金投入下解放出来。父母可以通过一些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专业机构代为管理这笔信托资金,最重要是注重投资手段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案例三财产隔离和保护
  吴先生自己经营一家制衣厂已经有5、6年了,这几年对外出口形势很好,吴先生和妻子拼命工作,总算为自己挣下了百万家财。夫妻俩有一个10岁的女儿,由于生意繁忙,实在没办法照顾到她,只好把她交给外婆照顾。由于自己从事外贸出口生意,吴先生很担心万一哪天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没有按定订单交货,那就要赔上一笔较大的赔偿金。为了让女儿将来的生活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吴先生想为孩子留下一笔钱。
  经过多方咨询,又找了一些金融界的朋友商量,吴先生夫妇决定投资信托产品。有了这个想法后,吴先生自己买了一些关于信托的书来看,了解了一定的信托知识。最后决定购买当地一家信托公司推出的一个3年期组合投资信托计划,他们一共投入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这个信托产品,并制定自己的女儿作为唯一的财产受益人。做完这一切,吴先生和妻子总算松了口气,觉得这下子不用成天提心吊胆了,不管怎么说,孩子的优质生活有了保障,对父母来说算是解决了最大的一块心病。
  没想到,过了两年,吴先生夫妇在一次生意中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自己所有的积蓄血本无归,还欠下一屁股债。为了还债,吴先生夫妇把他们早年买下的一套别墅和家中的两部轿车都出售掉,却仍然没有还清债务。这时,吴先生的债主得知夫妇俩人还有一笔100万的信托投资,便向法院提请要求取得这笔信托财产的收益权。法院受理后进行调查,发现这笔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并不是吴先生而是其女儿,根据《信托法》规定,驳回了债权人的要求。吴先生为女儿设置的信托资金终于发挥了作用,如今,吴先生已经还清了所有的欠款,决心重整旗鼓,东山再起。先前设立的信托资金为他们解决了最大的后顾之忧。
  点评: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有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吴先生的女儿是他设立的信托资产的唯一受益人,这是当初在契约中特别强调的,因此吴先生的债主无法剥夺他女儿享受信托资产收益的权利。如果当初吴先生没有想到为孩子留下这么一笔财产,在他生意失败后,可能会觉得失去动力,一蹶不振,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重新努力和奋斗了。

  总而言之,信托产品除了具有使个人或家庭的财产保值、增值这一理财工具的共性外,还拥有管理子女生活、教养及创业资金,妥善安排个人退休生活,控制家族股权,照顾遗族等多种优势。苹果公司伟大的创始人乔布斯先生采用信托基金管理遗产,虽然这个伟人离开了我们,但是乔布斯的财富依然发挥作用。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规划接班人与财富分配也采用了信托基金的模式,这样可以避免家族人员抢夺遗产种下祸根。

为什么选择信托投资

4. 信托投资是什么意思?


5.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Trust and investment company is a kind of to the agent's identity, and the financing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t and the bank credit, insurance and called the modern financial industry the three pillars.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6. 信托属于哪种投资

信托属于一般的理财投资
相较于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国债类)风险高一点点,比证券集合理财产品、黄金、外汇等风险低;
信托一般分三种收益形式,固定收益类,类似于银行贷款性质,风险最低;其次是,固定+浮动收益;最后是浮动收益类信托。

7. 信托投资的投资方式

信托投资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参与经营的方式,称为股权式投资,即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派代表参与对投资企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并以投资比例作为分取利润或承担亏损责任的依据。另一种方式是合作方式,称为契约式投资,即仅作资金投入,不参与经营管理。这种方式的投资,信托投资机构投资后按商定的固定比例,在一定年限内分取投资收益,到期后或继续投资,或出让股权并收回所投资金。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对生产企业投资、以及在对金融性公司投资时常用以下几种方式:长期合作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不需事先与合作者商定投资回收的日期,而作为投资企业的长期合作者,只要投资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投资合作关系就一直存在。定期合作投资定期合作投资是投资者投资时事先商定投资期限,在合作投资期间,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固定分红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事先商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固定的利润分成数额。保息分红投资保息分红投资是投资者在投资时,事先商定由合资企业在投资期间、按照信托投资公司所投资金额定期支付利息。

信托投资的投资方式

8.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2007年,中国银监会制定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时,将原来的“信托投资公司”统一改称为“信托公司”。
一、属于债务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二)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三)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四)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二、小型的财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第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第三,同业拆借;
第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第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第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投资;
第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第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第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第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第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企业集团规模较大、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密切、且结算业务量较大的财务公司,需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的,应另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由此可见,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3类。